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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离婚引发抚养纠葛 法官以情释法执结

  发布时间:2018-09-06 07:42:37



    2018年9月3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五团队成功执结了一起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的离婚纠纷案件,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2018年,李某与被执行人陈某芳因感情不和而起诉离婚。2018年5月14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芳离婚;婚生女儿李某某由原告李某、被告陈某芳轮流抚养。其中,自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由原告李某抚养,抚养费由抚养人自行承担。一方抚养期间,另一方有探视的权利。调解生效后,陈某芳一直将女儿留在自己家中并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陈某芳要求其主动履行,并以情释法、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但陈某芳均以各种理由推拖,拒绝履行。随后,执行法官又与李某沟通联系,进一步梳理案情,并了解到李某与陈某芳两人之间积怨颇深,一时之间难以化解平息。针对该案件,执行法官认为,离婚纠纷案中常常存在子女抚养权难执行的情况,因为执行的指向是孩子,存在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不配合、其他亲属阻扰或子女本人不愿意等多种执行障碍,不宜对未成年人子女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法官想到当务之急是稳定双方情绪,多做思想教育工作。最终,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陈某芳同意配合法院执行。9月3日下午17时许,执行五团队长李晓光和执行干警一起将李某某接到法院办公室,被执行人陈某芳同意申请执行人李某将女儿李某某领回。至此,该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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