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卢氏县法院贯彻“五个严禁”规范法官行为

  发布时间:2009-03-24 11:02:24


    三门峡法院网讯  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后公布,卢氏县法院组织干警进行了认真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五个严禁”,做一名勤政廉洁的好法官。

    今年元月,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 “五个严禁”的规定,对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提升人民法院形象,提高法院公信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卢氏县法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将“五个严禁”内容在大厅张贴,并在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播放,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二是集中学习与自觉学习相结合,确保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规定精神,;三是要求中层领导以上干部要率先垂范,为全院干警做好表率;四是加强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录音电话及电子信箱,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五是把学习先进模范和从反面典型身上吸取教训与自查自纠相结合,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时时刻刻敲响廉政的警钟。

    干警们一致认为,“五个严禁”是在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六不准”基础上的总结和完善,具有突出的针对性和务实性,是法院系统反腐倡廉的又一条“高压线”,是法院全体干警的行为准则,它时刻警醒全院干警,清清白白做法官、干干净净干事业。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五个严禁”,使“五个严禁”真正成为法院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的行为准则。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456937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