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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第一份执行悬赏保单产生

  发布时间:2018-09-10 08:05:51



    9月5日,申请执行人董某峰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签订悬赏执行保险合同,这是渑池县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后签订的第一份保单。

    2013年7月30日,李某伟向张某勇、张某霞借款5万元,董某峰为李某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李某伟未按约定还款,张某勇、张某霞诉至法院。2015年6月4日,渑池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董某峰偿还借款本金38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董某峰于2017年9月偿还张某勇、张某霞借款本息40760元。后董某峰诉至法院,要求李某伟偿还人民币40760元。2018年5月11日,渑池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伟付给董某峰人民币4076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伟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且不知所踪,董某峰就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采取各种手段,但仍旧无法找到李某伟的下落。当得知渑池法院与保险公司联合推出执行悬赏保险的消息后,申请人董某峰急忙联系执行干警,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和办理程序,遂即决定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由董某峰向保险公司缴纳300元作为保费。之后如果有人提供李某伟行踪下落的有效线索,保险公司将会替董某峰支付3000元赏金。

    据了解,悬赏执行既可以增加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机会,也有助于形成对被执行人的心理压力,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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