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6月28日中午12时50分,当申请执行人程某抱上久别重逢一岁的小女儿时,眼泪禁不住地流了下来,至此,一起对立情绪极大的抚养权纠纷案在执行人员真情感化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8年11月7日,原告程某经人介绍与被告彭某相识,2009年2月举行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后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被告同居生活期间,2009年5月31日原告生一女孩,后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经法院判决解除原告程某与被告彭某同居关系,非婚生女由原告程某自行抚养。该案生效后,被告家人拒绝将孩子交由原告抚养。
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矛盾再次升级,申请执行人程某认为,孩子是被彭某家人强行抢走的,并称与对方没有血缘关系,因两家不合,担心正处哺乳期的孩子受虐。多次到法院情绪失控,言辞过激。而被执行人家则认为申请执行方系骗婚,声称法院若强制执行,将“以死相抗”,被执行人彭某则下落不明。面对不足一岁被藏匿起来的小孩,执行人员借助午休、晚饭被执行人可能在家的时段,一次次到被执行人家做其父母开导工作,并站在理解与同情的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教育,在精神上给他们以宽慰,消除其顾虑。同时,在规劝申请人冷静、克制的情况下,提出了合理的和解方案。
最终经过多次背靠背疏导感化,逐步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使一起有可能引发事端的抚养权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