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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公开宣判刘龙等人参加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案

发布时间:2018-09-20 10:17:04



    2018年9月19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龙等人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案发时在逃的被告人刘龙等六人作出一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市委副书记张华、副市长郭仙朋、法院院长白旭春、检察院检察长蒋小平、纪委副书记杨杰、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建春等领导应邀旁听宣判。河南法制报、三门峡日报、三门峡电视台、黄河时报、中国金城传媒、灵宝电视台等六家新闻媒体记者和“扫黑除恶”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扫黑除恶”办公室成员及公检法司部分干警参加了旁听宣判。

    公开宣判后,灵宝法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灵宝法院工作开展、系列举措、取得成果及下步工作安排等。并发布另一起被告人郭海江、孙兴辉、张晓庆等恶势力犯罪集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基本情况,对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按照灵宝市委、市政府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扎实安排,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出台《灵宝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组成“扫黑除恶”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对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依法从严惩处,加快办理,提高办案质量。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切实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截至2018年8月底,该院已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33人,审结3件27人。其中,该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月飞、郭海江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社会与法》栏目进行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赞誉。引导舆论,利用公开开庭、志愿者服务日、送法进校园、法治副书记下乡等线下活动,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抖音、快手等线上自媒体,进行多维宣传,扩大审判效果。同时,加强派出法庭的扫黑除恶斗争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一线阵地作用。重视与市“扫黑办”、纪检、组织、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重大案件沟通协调等机制,及时上报相关案件情况,截至8月底,共对120余人建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沟通联系,确保打击实效。

    下一步,灵宝法院将继续按照灵宝市委、市政府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加强与市“扫黑办”、纪检、组织、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审判力量,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拓宽刑事法治教育宣传面,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庭审公开、网络直播及邀请旁听等形式,公开审理,同时积极依托派出法庭的地理优势,悬挂横幅,设立举报箱,最大限度的扩大宣传效果。三是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四是加强案件信息共享,统一证据采用标准,会商重大复杂案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案件依法进行,切实维护全市持续发展稳定。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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