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审判实践中,全面贯彻法律精神,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落实到维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中,深入扎实开展维权工作,不断强化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观念,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审判方式,把依法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从维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前提出发,积极做好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方法,快审、快结,审理涉及监护权、抚养权、抚养费及财产分割等与儿童妇女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时,充分考虑儿童妇女特殊利益。
该院民二庭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案件时,强化维权意识,依法公平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加强举证指导、释明工作,必要时依法主动调查取证,同时以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立足点,注重调解,以更加平和的方式结案,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利益。
今年以来,民二庭所审结的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案件近三分之一调解或撤诉,充分保护了儿童妇女合法权益,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