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1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法院司法改革暨执法办案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渑池县人民法院法官王留刚被表彰为全市法院第三季度办案模范。
颁奖仪式上,市中院党组在给王留刚法官颁奖词中称赞道:在诉前调解工作中,他当好案件的“过滤器”,调解、和解工作前移,春风化雨,消矛盾于萌芽;在申诉复查工作中,他当好案件的“灭火器”,辩法析理,定纷止争,除隐患于未发;在立案登记工作中,他当好案件审理工作的“铺路石”,引导诉讼,规范证据,减诉累于讼前。他并不结实的身躯载着“病魔”上下班,却留下了刚强坚毅的身影。
会后,院党组号召,全院各团队(部门)干警要履职尽责,砥砺奋进,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营造比学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追赶超越的目标,为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等各项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以来,渑池县法院始终坚持不懈地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牢固树立“质效并重”理念,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实行绩效量化,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审判质效明显提高,结案率位居全市前列,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