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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副院长李红伟到灵宝法院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06 09:04:09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7月2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伟,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占军等一行三人到灵宝市人民法院检查指导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灵宝法院常务副院长张小俭及少年庭法官参加座谈会。

    灵宝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办公室负责人首先就灵宝法院开展该专项活动作了汇报。自活动开展以来,灵宝法院高度重视,加强保护和打击力度,对涉及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坚决予以有力打击;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离婚、抚养纠纷案件,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合法意愿,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方面依法给予照顾。 在办理此类案件的同时,灵宝法院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优秀刑事法官担任小学法制副校长的人员已到位,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形式,提高学校师生法律意识,强化青少年自身保护意识。灵宝法院还将建立完善与妇联、共青团、学校、幼儿园、新闻媒体等组织、单位的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各界资源,形成维权合力,把该项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李红伟院长对灵宝法院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建立保护儿童妇女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提出了“快审快结、宣传到位、建章立志”的指导性意见。李院长指出,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我们法院在工作中,第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狠抓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切实维护和保障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第二要高效率地开展此项工作。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切身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第三要高质量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把列入台账的案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办成精品。第四要创造性地开展此项工作。将专项活动与巡回审判、马锡五审判方式、社会法庭、人民陪审团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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