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在“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义马市法院全体法官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突破口,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心,立足情理法并重,注重做好明法析理教育感化工作,真诚全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力争案结事了,群众满意。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3件,调解结案13件,调解撤诉率达100%。6月30日,该院刑事庭法官经过不懈努力,调解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纠纷案,令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附带民事原告人韩某某,女,73岁,系受害人刘某养母,河南省淮阳县冯塘乡秦庄村人;附带民事原告人刘某某,男,71岁,系受害人刘某养父,受害人刘某靠农闲外出捡破烂赡养养父养母,父子三人相依为命,艰难度日。2010年2月23日下午13时40分,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在义马煤业集团杨村汽车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将受害人刘某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义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涉案原、被告五方当事人,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原告刘某某年老多病,神志不清,与风烛残年的老伴艰难度日,经受老来丧子之痛,令人痛惜。被告李某父母埋怨车主被告人王某在其子有其他工作的情况下,叫其子给她开车,第五天就出车祸被刑拘入监,与王某吵闹要儿子。然而王某火上浇油也不示弱,说李某驾驶不当交通肇事酿成车祸,导致自己的营运车辆被扣押数日,要李某父母赔偿损失。原被告五方当事人及家属30多人各说其理,互相之间吵闹谩骂推卸责任,原被告对立情绪非常激烈,案件调解一时陷入僵局。面对困境,承办法官陈秋敏毫不退缩,并未产生畏难情绪。于是,她机智果断采取迂回战术各个攻坚,组织进行庭外分散调解,情理法并重对原告人及被告人车主王某、肇事司机被告人李某父母、车辆挂靠单位、保险公司等五方当事人进行社会公德及法制教育,使他们明白交通肇事车辆作为物证必须予以扣押和各自应承担的附带民事责任,逐渐消除误解并主动承担责任。经过多次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对各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逐渐缓和了对立情绪,由于此案原被告当事人居住分散,除保险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外,其他原被告均不在本地,加上当初矛盾纠纷争议对立情绪,都不主动配合调解。为此,陈秋敏牺牲节假日远赴周口淮阳,利用下班时间顶着烈日前往渑池果园乡,采取背靠背的分散调解法,各个周旋,经常起早贪黑、披星戴月往返周旋与五方当事人之间,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调解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40多天无数次磨破嘴皮的调解,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都为法官的真诚所感动,各方当事人都相互做出了让步,都心平气和的坐到了一起。6月30日中午灼热逼人,刑事庭陈秋敏办公室里调解工作还在继续,她已是大汗淋漓。13时许,在陈秋敏的不懈努力下,五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协议,令原告原被告各方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当庭握手言和。被告车主王某与开庭时判若两人,她激动的拉着陈秋敏真诚地说:“大热天为我们的事连口水都顾不上喝,事说成了,你也该松口气了,中午我请你吃饭”。被陈秋敏同志婉言谢绝。下午上班时,王某掂着两瓶矿泉水眼含热泪的激动地说:“陈法官,这是我的一片心意,请你一定要收下”! 该院刑事庭法官不仅靠亲民为民的一片真诚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而且用依法保护了年老体弱原告阮氏夫妇的合法权益,以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实际行动彰显了对儿童妇女的司法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