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探索实践“管案、管事、管人”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三门峡中院近期建立了全市法院执行局长例会制度。
执行局长例会制度定于每月5日前召开。例会由中院执行局综合科组织,要求各院执行局局长、综合科科长及其它有关人员参加。在例会上总结上月执行工作,部署下月工作任务,研究协调跨辖区重大疑难案件,通报执行工作的有关情况。对例会决议的事项,各院必须执行。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在绩效考评中作扣分处理。
在近日召开的执行局长例会上,中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贾九翔讲话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提高效率。二要围绕绩效考评,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执行工作。三要加强学习,廉洁执行,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素质。四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执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