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卢氏县法检两院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法律监督座谈会在卢氏法院召开。卢氏县法院院长赵振营、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法院副院长彭光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少军及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由县法院副院长彭光辉主持。
会上,法检两院共同会签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检察职能共同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工作办法(试行)》两个文件。卢氏县法院院长赵振营、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郭煜在讲话中指出,法检两院共同会签两个文件,发挥各自法律职能,充分发挥政治智慧,形成政治合力,共同为建设法治卢氏而努力。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执行工作是保障法律实施、实现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环节。2017年以来,卢氏县法院面对繁重而艰巨的“执行难”问题,摈弃单打独斗的执行理念,在县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依靠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支持,依靠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掀起了“邮路打老赖”等专项活动热潮,县法院各部门齐心协力,执行局全体人员不懈努力,卢氏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卢氏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围绕解决“执行难”在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在刑事诉讼立案监督、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刑罚执行财产刑、减假保执行监督等问题上与人民法院目标一致、使命相同,在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上责无旁贷,积极作为。下一步,县检察院将采取五项措施,做到五个进一步提升,促进县法院解决“执行难”朝着组织的高度、打击的力度、支持的广度、共享的精准度、宣传的满意度五项目标迈进,实现法检联合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赵振营在讲话中说,此次座谈会再次强化了法检两院在重点工作中的沟通和协调,深化司法改革,意义深远。今天法检两院共同会签两份促进公正司法的文件,充分体现了卢氏检察院对卢氏法院工作的支持和厚爱,也体现了法检两院为县脱贫攻坚、建设美丽新卢氏、稳定社会环境的共同努力和共同决心。就文件的落实,赵振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法院干警要全面准确认识到对审判、执行工作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思想认识,主动接受监督,要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提高执行质效,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现。二是要加强监督和配合协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审判及“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在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履行审判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上,责无旁贷,法检两院要强化沟通和配合协调,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诉讼监督和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工作中心的困难问题,努力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法院干警要认真贯彻学习关于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格运用执行权,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行为。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审判执行规范监督,提升执行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把审判权、执行权装进“制度铁笼”。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法检两院要全方位,多举措的宣传在打击拒执犯罪中的典型案例、先进做法,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的良好氛围和法治环境。以鲜明的立场、态度、决心,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与会人员还就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商讨,就有关重大案件进行了沟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