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义马法院紧紧围绕增强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总体目标,通过从快审理一批危害校园安全、组织妇女卖淫案件,从重惩处危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犯罪分子等有力措施,推进专项保护活动的深入开展。
在专项保护活动中,该院以“快审、快结,保持月底无积案”为工作目标,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审判力量,确保专项活动在审判环节不误战机。一是依法快速审理,建立速裁机制,加快审判节奏。快速研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随时开庭,随时研究。二是及时公开审判,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及时作出判决,坚持宣判,确保对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犯罪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2010年7月6日,该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胡某某强奸在校生一案,以强奸罪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使严重侵犯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及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截止目前,义马法院院共受理“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相关刑事案件20件,已全部审结,结案率达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