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张某办医院租用的的七层楼房进行强制腾退,在卢氏县公证处的见证下,经过一天的努力,将被占房屋腾空后交付申请人。
2013年11月,申请人赵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签订了《整栋楼租赁合同》,张某租用赵某的七层楼房办医院,租赁期限为20年。合约规定,若承租人不按期缴纳租金,受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然而张某在承租后却一直未按期支付房租,赵某于是在2017年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应支付赵某2014年至2018年期间四年的房租及利息,逾期未支付将解除双方租赁合同。调解后,张某仍未按调解书履行期限内的法定义务,并开始玩失踪。赵某无奈之下,向法院另行提出解除合同、腾空租赁大楼的诉讼请求,2018年9月,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及时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公告送达,但被执行人仍置之不理,消失不见。后执行干警调查到被执行人张某在本院和其他地方法院均有案件,涉案标的额巨大,其他案件的承办法官也均未发现张某的行踪。为保全申请人的利益,执行干警立即张贴限期腾空房屋公告。面对张某“躲猫猫”、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意识到只有敢于“亮剑”,才能顺利执结该案,维护法律权威。于是执行干警将该起纠纷列为重点进行攻坚,制定了周密的执行计划。
执行当天,卢氏法院指派6名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并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见证执行。干警们认真清点了大楼内的设施设备,与公证人员进行了详细核查登记备案,规定了财产保管人。经过半天多的忙碌,房屋终于腾空,交付了给申请人赵某。至此,这起强制腾房案圆满完成,整个执行过程秩序井然,不仅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也有效地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