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15时,借助于卢氏县法院开展“决战金秋”第二次集中执行活动的声威,执行干警又成功执结一起数次规避履行义务的案件。
2018年4月,侯某欲从宋某处购置一套房屋。宋某让侯某先交付5000元订金,侯某交付定金后等候数日,宋某一直没有联系侯某。侯某遂打电话给宋某,向宋某说明放弃购置房屋,并要求宋某退还订金,宋某未予退还订金。2018年7月,侯某将宋某起诉至卢氏县法院,要求其退还5000元订金。当庭调解后,宋某不愿意退还订金。法院依法判决,宋某15日内向侯某退还5000元订金。
判决生效后,宋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款项。立案后,执行干警数次联系宋某,宋某均以人在外地打工,尽量凑钱为由进行推托。11月6日,侯某提供线索,宋某仍在县城内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上班。
在集中执行活动时,执行干警找到该汽车销售公司,并找到了宋某。宋某见到执行干警的到来,拔腿就跑,执行干警迅速追上前去。随后执行干警在一间办公室内,找到了逃跑的宋某,看到众多的执行干警,宋某放弃抵抗。
执行干警向其出具了拘传票,并将宋某押送上警车。
迫于本次执行的巨大压力,在到庭后,未经执行干警讯问,宋某即表示,立即履行义务。宋某缴纳了5000元,又向执行干警承认了规避执行的错误后,方才离去。
卢氏县法院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又发出了强而有力的一击,彰显出卢氏县法院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推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更进一步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