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当事人刘某伟将一面书写着“秉公办案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渑池法院执行干警手中,以表达自己对渑池法院和执行干警的诚挚谢意。
刘某伟与郭某良、孟某花民间借贷一案,执行干警依法于2018年2月2日向二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文书,责令限期履行执行款30万元及利息。
因二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渑池法院利用多渠道对二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及失信曝光,并对郭某良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执行期间还冻结被执行人孟某花账户一个、查封被执行人郭某良名下所有房产宅院一所。随后,被执行人郭某良、孟某花迫于渑池法院执行攻坚压力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最终,在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后,双方当事人彼此谅解,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