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历时14小时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友的4200吨铝矿石执行完毕。
吴某某与王某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渑池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友支付原告吴某某工程款1679965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王某友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3月21日,吴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友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经查被执行人王某友在渑池县陈村乡一心村小阳河矿区有未出售的铝矿石。11月22日早上7点30分,渑池法院执行局组织11名执行干警赶到矿区,依法对王某友的铝矿石进行强制执行。而此时,出现多名群众以矿区欠占地补偿款为由进行阻挡。执行干警随即告知其强制阻挡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教育,终于将阻挡群众劝退。
由于矿石分等级,计量过程非常繁琐,11名执行干警不惧严寒,直到晚上21点40分历时14小时,终于将4200吨铝矿石强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