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关于老人赡养费纠纷的案件,因老人年事已高(84岁),行动不便未能出庭,子女们各执一词难以统一意见,案件审理不能有效进行,考虑到当事人的亲属关系,案件承办人张园园法官决定暂时休庭,入户调查,听取老人的意见,争取解决老人赡养问题。
2018年11月15日,承办人张园园法官和书记员赶赴老人所在村进行上门服务。张法官首先与老人亲切交谈,询问老人的基本情况及对赡养问题的想法,老人表示希望可以由子女轮流照顾自己。后张法官分别跟各子女进行交谈,告知老人的想法及子女的赡养义务,法理情相结合进行分析。经过调解,各子女达成了轮流照顾老人、均摊赡养费的协议,最终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
在这起案件中,灵宝法院承办法官充分考虑了案件的特殊性,考虑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并取得了老人想要的结果,使老人能够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