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三门峡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53件,其中侵害商标权纠纷87件,侵害著作权纠纷56件,技术合同纠纷8件,其他纠纷2件。审结138件,其中经调解达成协议或者直接履行后撤诉91件,调解8件,调撤率71.7%。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识逐年提高,案件受理数量逐年递增。
一、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存在的四大特点
1、侵权领域广,分布在餐饮、服装、KTV、日用品、饮品、工业用品等领域。
2、维权成本高。侵权人多分布在全国三四线城市,且都是以小门店的形式存在,作为企业来说,一是难发现被侵权,二是发现后路途遥远、诉讼成本高。
3、侵权损失计算难。涉及到侵犯企业品牌形象以及利润等的无形资产难以确定具体数额,无法确定的一般由受理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根据法律规定酌定赔偿数额。
4、诉讼前侵权人一般都经过工商局行政处罚,也是诉讼中认定构成侵权的重要证据。
二、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面临的三大难题
1、发现难。实践中,消费者的举报是发现被侵权的重要途径,且侵权行为经过了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后,案件才诉至法院。
2、成本高。企业为了维护自己品牌形象,降低诉讼负担,大多委托专业团队办理涉知识产权类型案件,而赔偿也大都用于支付维权费用,导致企业维权行动并不积极。
3、赔偿少。具体司法实践中,侵权人赔偿能力有限,赔偿数额一般较少,也促使企业更多的将精力用在企业发展上面。
三、知识产权工作存在问题
1、我院知识产权案件存在数量少、标的小、案件性质单一、内部认知重视程度不高、审理难度大的问题。
2、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范化的东西欠缺,司法解释、具体操作规范标准不多。
3、知识产权案件在有关事实认定和赔偿数额方面存在模糊认识,难以把握,比如外省公证机构到我省进行公证取得的证据能否认定、原告合理支出的费用如何把握、赔偿数额怎样酌定等问题亟待予以明确。建议上级法院组织从事知识产权审判人员进行培训、到外省市法院学习观摩,以开阔视野,提高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审判水平。
四、我院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的多项举措
1、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法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各项政治活动,站位全局,服务大局,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查控防范廉政风险点。以案促改,确保法官清明,审判清廉。三是提升专业审判能力。明确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理念,深入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学中干、干中学,知识产权审判专业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优质高效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在中院民一庭成立知识产权案件专项审判团队,由庭长、副庭长三名党员员额法官组成知识产权案件合议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强化员额法官、主审法官的主体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合议庭、全庭人员的集体力量和集体智慧,突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功能,争取将涉及案件的所有问题在庭审中一次解决,提高效能效率,保证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审理,确保案件质量和标准统一。二是质效并重,以质促效。审结案件中没有信访,没有超审限,没有申请再审。三是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思想,坚持“保护创新”的审判工作目标,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坚持理念先行,对原、被告当事人平等保护,只要构成侵权就要赔偿,就要受到惩罚,让侵权者名利受损。
3、完善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是认真落实省院知识产权“三合一”推进会精神,对涉及知识产权的刑、民、行案件专业化审判。二是以案讲法,让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五年多来共组织企业经理、法人代表旁听庭审、以案讲法12次,受众人数327名。三是每年在世界知识产权日都组织干警上街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散发宣传材料4000余张,展出宣传版面15块,走访企业27家,增加了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对知识产权审判的了解,并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对知识产权审判的需求,拓展知识产权审判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深受企业欢迎。
五、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
1、提高全民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仿冒商标的商品、不使用未经授权的著作权的相关产品。同时,对于生活中发现的类似行为积极举报。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督查,主动作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让侵权人不敢犯,不能犯。3、立法层面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