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下午,渑池县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资产处置工作小组首次会议在渑池县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渑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处置组副组长刘占军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陈敏主持。
会上,处置组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姚三红传达了11月23日吴县长在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处置组办公室主任、县法院执行局长毛智伟传达了《关于成立渑池县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资产处置工作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并对资产处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最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处置组副组长刘占军作讲话。
刘占军副组长就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工作是化解和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要清醒地认识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工作,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坚决做好稳控工作。要畅通与集资群众的沟通对话渠道,保证参与集资群众的知情权,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和群众的疏导工作,引导集资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依法尽快解决到位;对借机制造事端、恶意煽动集资群众闹事的,要予以严厉打击,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强化沟通、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统一步调、同频共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局面,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强化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处置工作小组人员都是各单位抽出的精兵强将,所有抽调人员要服从领导,积极工作,尽快做出成绩;在办案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案、秉公办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发生,对处非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坚决查处。同时,要设立签到簿,按时签到,不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
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审计局、信访局、处非办等抽调同志及国土局、住建局指定负责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