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夜奔赴郑州抓获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高某某与王某、吴某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7年12月11日,渑池县法院依法作出(2017)豫1221民初23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高某某于2018年7月2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因被执行人王某为刚成年的青年,长期在外打工,行踪不定,其家人又拒不配合执行,致使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12月1日0时14分,执行干警收到群众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正入住在郑州市某宾馆。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做好出发准备。随后,执行局长毛智伟带领执行干警赶赴郑州,抵达目的地时已经将近凌晨四点。在宾馆管理人员的配合下,执行干警成功擒获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参战干警们未做停留,顶着大雾又往回赶,回到法院时已是早上7点。
通过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说服教育后,迫于强制执行措施的压力,王某积极与其家人联系。在执行干警的两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握手言和。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属也当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