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5日上午,当事人王某冒着纷纷大雪来到三门峡中院,亲自将一面“司法为民、青天有鉴”的锦旗送到中院孙本立副院长手中,并激动的说到“感谢法官的公正判决。”
该案件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李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了相撞,造成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一审法院判决后,王某对未支持住院期间的营养费等不服,向三门峡中院提起上诉。孙本立副院长主审本案,庭前组织合议庭成员认真阅卷,庭审中围绕当事人的诉争展开法庭调查和辩论,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合议庭评议后依法作出判决。
王某收到判决后,认为人民法院公正判决,为表示感谢,便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该锦旗不仅仅是感谢,更是对法官一心为民的肯定,也是三门峡中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认可;词句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对严格公正司法的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