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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以专项保护活动推进整体调解工作上台阶

  发布时间:2010-07-21 18:02:42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5月份以来,义马法院以“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为依托,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大局为工作目标,多措并举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依法调解各类案件纠纷,使专项保护活动和案件调解工作齐头并进,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1件,调解11件,调解撤诉率达100%;各类民商事案件12件,调解撤诉9件,调解撤诉率75% ;执行收案8件,全部执结,执行和解率高达100%。

    该院一是十分重视案件调解工作,把调解率作为各业务庭责任目标进行考核。把案件调解工作贯穿诉讼活动的全程,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全方位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机会,随时发现调解时机随时进行调解。

    二是注意运用调解技巧,创新调解艺术,把握好调解的时机与火候,将庭前调解,当庭调解与休庭调解相结合,针对当事人“抠气”“争面子”的具体情况实行“背靠背”调解与“面对面”调解相结合,探讨总结成功的调解经验,善于捕捉当事人心态,揣摩当事人心理,运用调判比较法、诉讼成本体现法,坚持明法析理原则,依法行使法官释明权,引导当事人从风险、效益、效果分析中权衡利弊,正确处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为调解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将保护活动与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向刑事附带民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群体性纠纷等类案件全面延伸。针对不同的案件和不同的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唤醒当事人的良知,促使当事人化解矛盾,让当事人明白调解结案的好处,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难调案件群策群力共同调解,重大疑难案件院领导亲自出面做当事人工作,通过不懈努力让当事人从心理上更乐于接受调解。

    四是坚持亲情调解与基层调解相结合的原则。 善于使用诉讼外的力量,化不利为有利,对一些调解难度较大的案件,充分利用当事人亲属、朋友的便利条件,让他们从中多做思想工作,必要时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或村、社区负责人到场参与调解,注重发挥代理律师的协调作用,合理引导律师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发挥其疏导作用,为调解成功创造良好条件。

    五是热情接待、态度诚恳,坚持依法、自愿原则。调解案件不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认真、耐心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同时通过采取诉讼保全、停止支付等手段,对财产查封、扣押,加大执行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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