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审判秩序,法警支队强化措施加大巡逻工作力度。
一是制定法警巡逻工作制度,规范巡逻行为。法警支队结合实际,制定了法警巡逻工作制度,每天安排四名法警,两人一组,携带警用装备,按规定路线对前后办公区、审判区进行定时巡逻,并规范填写巡逻日志。
二是坚持支队领导带班、老警带队巡逻制度。支队领导每周带班、老警每周两次带领巡逻法警对办公区、审判区等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巡逻,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解决问题。
三是坚持巡逻和督促安保措施落实相结合。要求法警在巡逻过程中做到“四必须”:必须检查各岗位保安履行职责情况、必须检查安保设备运行情况、必须检查各门禁系统使用情况、必须检查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通过法警巡逻,及时发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有力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审判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