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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采取有效措施开展 “调解年”活动

  发布时间:2009-03-24 11:22:09


    三门峡法院网讯  三门峡中院近日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和“调解年”活动电视会议精神,推动调解年活动深入开展。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迅速成立人民法庭工作和“调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二、开展调研,制定措施。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将近年来各人民法庭及其他业务庭审理案件情况及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上诉申诉率情况统计汇总,并召开业务骨干会议分析研究,提出提高调解率、降低上诉申诉率的切实可行的办法。

    三、建立内外互动的调解机制。在法院内部,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在外部妥善处理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加强同妇联、工会、当事人住所地的组织和单位建立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建立内外互动的调解机制。

    四、方便群众,巡回办案。进一步深入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办案,到田间地头,家中炕头,与群众谈心,了解矛盾的症结所在,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调解工作。

       五、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将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上诉申诉率纳入绩效考评,明确责任,及时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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