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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1-04 14:42:19







































































































































  

    辛琳等135名被执行人,因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我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公告如下:

    一、人民法院将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成员单位通报,对辛琳等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二、对辛琳等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前,禁止其实施高消费行为。

    三、对公告发布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法院举报。

    举报电话:

    三门峡市中院0398-2821761、2967477

    义马市法院 0398-5653333、5653302

    渑池县法院 0398-4862069、4862067

    陕州区法院 0398-3368532、3368593

    湖滨区法院0398-3690098、3690069

    灵宝市法院0398-8830188、8830175

    卢氏县法院0398-7858111、7858040

    附:被执行人名单及信息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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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98-296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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