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5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指出,要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使法院文化建设成为传承司法文明的载体、展示司法形象的平台、促进司法工作的动力。勿容置疑,法院文化建设,在人民法院坚持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已经成为法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会在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形象、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潜能效应。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不仅是加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积极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提升队伍素质、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如何搞好法院的文化建设,这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所面对而且必须应对的一个崭新课题。笔者认为:寻找法院文化建设的路径,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必须从司法的公正点切入。司法公正,国脉所系。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亦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终极要求。在当前公平正义日益深入人心的条件下,作为司法灵魂载体的法院文化,只有以公正为出发点,才能自觉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才能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才能大力弘扬社会公平正义观念,才能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必须从司法的廉洁点切入。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廉洁是司法的基石,亦是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司法廉洁是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对人民法院工作最为关注的焦点,只有将司法廉洁思想贯穿于法院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才能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真正做到用廉洁约束言行,用廉洁维护法院司法形象,用廉洁提升司法公信;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必须以司法的为民点为切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司法工作的永恒目标。作为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法院文化建设只有把人民性作为核心,才能确保正确的方向,才能引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与侵蚀。因此,“公正、廉洁、为民”作为人民法官共同遵奉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既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又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方针。以“公正、廉洁、为民”为切入点纵深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不仅是对“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弘扬,而且也是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积极推动。
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姿态来确保法院文化建设与“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呢?
一是要抓好理念文化建设。人民法院的理念文化概括起来主要是指审判意识、审判原则与审判理念等。审判意识首先是法律至上的意识,还包括审判中立的意识,案结事了的意识和廉洁自律的意识等等。审判原则除了公平正义原则,独立审判原则,审判公开原则,还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合议、回避等等原则。
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的审判理念在以下四个方面得到具体体现:一是司法为民的理念。法官要为人民群众寻求公平与正义提供司法便利,急民之急、解民之困,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以人为本的理念。法官在审判活动中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注重依法保障人权,既要体现出审判的刚性与力度,又要体现出审判的柔性与温度;三是审判效率的理念。为了保障司法公正的及时实现,法官在法律规定审限内要尽量提高效率,不让公正迟到。四是职业道德理念。法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真正做到忠诚、公正、清廉、严明。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全方位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先进的思想教育引导干警,确保政治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同时,把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等与文明创建紧密结合,教育法官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同时,用扎实的业务知识武装干警,提高业务素质。组织干警参加审判业务轮训,开展审判理论研讨等,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法官,从容地审理好每起案件、调处好每起纠纷、化解好每起矛盾、接待好每位群众、制作好每份法律文书、执行好每项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正廉洁执法责任制所确定的各项任务。
二是要抓好组织文化建设。人民法院组织文化建设的根本在于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因此,抓好组织文化建设应该把工作重心根植于建立顺畅的体制和高效的运行机制,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此外,如何有效地排除和解决法院管理体制的行政化问题,如何采取竞争机制选拔人、素质教育培养人、量化考核管理人、章程制度规范人、监督机制约束人、奖惩机制激励人,也应当是法院组织文化建设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因此,抓好组织文化建设,要适时开展好各项专题活动。比如开展《廉政准则》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的“十条禁令”,在审判工作中推行“廉政监督卡”、“执法便民监督卡”等制度,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将干警的司法行为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保证审判工作的全透明,保证法官队伍的廉洁、高效、公正执法。
三是要抓好制度文化建设。法院制度文化建设不是就制度研究制度,而是要把握和了解有了哪些制度、缺少哪些制度、现行的制度存在哪些问题,这些规章制度在形成过程中的文化原因、在实施过程中的文化环境、在修改完善过程中的文化因素。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的健全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司法政务管理制度,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制度和机制创新,既要用制度管理规范法院各项工作,又要用制度激发法官工作人员的创业意识、创新思维、创先精神,激励更多的法官工作人员想大事、干大事、谋大事,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不干事的有压力。如目前法院正在推行的绩效考核制度等。
四是要抓好行为文化建设。法院行为的主体是法院机关、法官和法警。法院行为文化的建设主要是塑造行为主体的形象,其核心是法官形象的塑造。法官的言谈举止体现着法官的水平和素质,法官要让人可信、可敬,要自律、自重、自省、自励、自警。法官既要有一种社会责任感,又要有一种个人尊严感,还应有一种权利敬畏感。因此,人民法院的行为文化必须涵盖法院行为所具有的精神内涵、所秉持的价值取向、所体现的文化特征。要通过认真开展“文明干警”、“文明庭室”及“文明家庭”标兵的评选活动,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及 “孝悌楷模”评选活动,加强文明细胞工程建设,弘扬正气,倡树文明司法新风;要通过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如团队拓展训练等,激发法官积极挑战、勇于进取、顽强拼搏的团队精神;要通过开展文明接待当事人及来访群众,文明庭审及执行活动,使审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做到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以展示良好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