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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联合妇联、教委构建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立体网络

  发布时间:2010-07-27 17:15:36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在“保护儿童、妇女人身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动员各方力量,着力建设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立体网络和长效机制。7月20日,该院联合义马市妇联、义马市教委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探讨构建专项保护立体网络,依法全力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明文规定每月20日为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日。会上三家相互通报近期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情况,对于侵害儿童、妇女合法权益需要法院采取司法保护措施的,及时向法院移交。法院向妇联、教育机构通报近期青少年多发型犯罪的类型和成因,便于妇联和学校有的放矢的进行预防教育。

    二是加强审判组织建设。在民事审判庭组成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专门合议庭,集中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主动吸纳一些高素质的妇联干部、教育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在审判的全过程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等工作,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全方位的调解对接工作。将妇联调解工作纳入到法院的诉诉调解中,规定法院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时可以委托妇联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通过法律文书予以确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消除隔阂,及时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

    四是联合教育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对接。重点关注因家庭暴力犯罪、离婚原因受到伤害的少年儿童,依托学校开展心理辅导和问题少年的帮教工作。

    五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开通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切身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费。

    六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专门机构负责与妇联、教育机构的联系,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派出法官帮助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与妇联、教育机构联动对未成年罪犯进行跟踪教育,优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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