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三门峡中院在“春雷行动”中对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樊某实施司法拘留,促使一起知识产权案件执结。
被执行人樊某在经营KTV期间,未经权利人及被授权人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同意,擅自在其KTV放映《两只蝴蝶》等120首歌曲,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起诉要求该KTV赔偿相关损失。三门峡中院经审理,判决樊某经营的KTV构成侵权,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损失6万余元。后樊某及其经营的KTV未履行义务,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三门峡中院执行中发现,该KTV已歇业,名下无银行存款等财产,樊某亦未主动履行。经过督促,樊某履行1.5万元后即下落不明。期间,正值“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开展期间,执行法官晚上在办公室加班时,通过查找到的樊某手机号码向其督促履行义务。樊某态度嚣张,对执行法官晚上加班提出强烈质疑,怀疑执行法官收了申请人好处才这么卖力,并表示没钱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实施拘留措施,但因一直未能找到被执行人,拘留措施一直未能实施,案件亦无法执结。
近期,经人提供线索称樊某在市区出现,执行法官经过周密部署将樊某抓获,并予以拘留。眼看春节要在拘留所度过,樊某慌了神。第二日,其家属主动要求履行,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樊某家属交纳执行款3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款项,该案成功执结。
近期,三门峡法院利用春节有利时机,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长期躲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并充分发挥司法拘留的震慑力促进案件执结,成效显著。该案只是“春雷行动”中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