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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攻克执行难

卢氏法院:两下云南 执行欠款两百万

  发布时间:2019-02-25 07:18:58


    一起普通的执行案件,三门峡卢氏县法院执行干警两下云南,奔波于豫滇两省之间,在干警们的不懈努力下,将案件标的款205.8万元全部执结。

    2013年,杨某与邓某因履行转包合同时发生纠纷,杨某认为邓某的行为已经违约,遂向卢氏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邓某向杨某支付违约金共计205.8万元。判决生效后,邓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前在案件审理阶段,卢氏法院办案法官查询到邓某在云南某工程公司有工程项目款,遂裁定保全了205.8万元工程项目款。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卢氏法院执行干警在2018年3月前往云南某工程公司,要求协助法院扣划保全款项,该公司以工程未结算,暂时无款项支付为由,请求暂缓履行协助义务,执行干警考虑到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要求结算资金到账后及时联系法院打款。干警们返回河南后,多次和云南某工程公司电话沟通,要求尽快转款,并告知其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后果。几个月后,云南某工程有限公司才将95万元转到法院账户,但是剩余保全款项一直未给付。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2019年1月,卢氏法院执行干警二次赴云南,要求云南某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协助义务,然而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称保全的款项已被公司另做他用。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岂能当儿戏?!执行干警遂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果断从该公司的账户中强制扣划了剩余的款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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