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河南灵宝:为农民工讨伤残待遇款 执行干警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9-03-11 07:38:53



    2019年3月7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里,申请人老何及妻子从法官手中领取伤残待遇款后,欣慰地笑了。

    四川籍老何是来浙江驻灵宝某公司打工的农民工,入职三个月,老何在一次井下工作时,被顶板落石将左脚砸伤,致其左脚脚背撕裂并骨折。2018年12月29日,经过灵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浙江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何某伤残待遇款185000元。调解书生效后,浙江某公司一直未履行。无奈之下,老何于2019年1月17日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浙江某公司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一组立即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其在3日内申报财产并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了解情况,耐心劝说,并向被执行人说明法律后果。最终,浙江某公司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向法院交来申请人何某的伤残待遇款185000元。此案圆满执结。

    近年来,灵宝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纠纷的化解工作,对该类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周密部署和快速化解准备工作,从人文关怀出发,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889411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