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来了。”2019年3月6日,一面写有“秉公办案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申请人对执行指挥中心干警尽心尽责、高效办案表示感谢。
灵宝市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某建设公司偿还申请人剩余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8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申请人遂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某建设公司一直以资金困难等借口拖延履行,经执行干警查明其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此案件陷入僵局。临近年终,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正在招标,该院干警立即依法冻结其公司某银行账户,并将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迫于失信压力,找到执行干警,要求与申请人和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50万元,其余欠款约定3月底全部付清,至此,该案圆满执结。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近年来,灵宝法院高度重视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为民营经济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服务,保护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