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全市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召开后,三门峡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于3月13日上午召开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刘胜利、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委书记刘南昌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的批示,认真学习了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振清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大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有了更进一步、更深一层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刘南昌书记的批示和王振清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即肯定了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明了方向,鼓舞了士气,坚定了信心。
会议总结了全市法院一年来的斗争工作情况,分析了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并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针对近期工作如何开展,刘胜利
副院长提出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要求:一要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对去年未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市扫黑办督办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灵宝市法院受理的马晓奇等15人涉恶一案,要求灵宝法院务必于4月底前作出一审判决。渑池法院受理的李红改等10人涉恶一案,务必于4月10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义马法院受理的张元升等5人涉恶一案,原承办人因病外出就医,要求义马法院更换承办人,尽快开庭,务于3月底前作出一审判决。湖滨区法院受理的郭全忠等9人涉恶一案,目前正在中院请示中,务于3月15日前作出答复,3月底前作出一审判决。二要运用好“大庭前会议、小庭审”审理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充分展示及交换证据,引导控辩双方充分沟通,筛选确定争议焦点,将大部分程序问题甚至部分实体问题在庭前会议中解决,尽量缩短庭审时间,确保庭审质量和效果。三要及时移送“保护伞”线索。要求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团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腐败问题线索,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扫黑办、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移送查处。四要做好集中宣判工作,加强专项斗争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市法院定于3月29日对两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公开集中宣判,宣判后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运用“两微一端一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强大声势,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惩恶扬善的合力,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