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这么严重,欠的钱我们筹集够了,可以放了我爱人吗……”2019年3月14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在高墙铁网待了十几个小时后,3月15日王某妻子带着丈夫欠关某的工程款及执行费来到灵宝法院执行局履行义务,并对被拖欠工程款的关某表达了歉意。
2018年11月,关某诉王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灵宝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应偿还关某工程款28800元。判决后,王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中院调解王某应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所欠工程款一次性还清,但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关某无奈,于2019年3月6日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二组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王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经多方面调查,于 3月14日发现王某踪迹,并依法将王某司法拘留。王某在高强铁网里待了十几个小时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赶忙联系其妻帮助他交清标的款并诚恳向申请人道歉。同时,王某还向执行人员表明自己已认识到错误。于是,该案件圆满执结,收到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