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8月6日上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泽中在卢氏县委书记王振清、卢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保的陪同下,到卢氏县朱阳关镇慰问“7.24”洪灾受灾群众,并送去了价值12万元的救灾物资和米面油等生活用品。
7月23日至24日,卢氏县普降暴雨,造成全县12个乡镇严重受灾,其中9个乡镇交通、电力、通讯中断。该县朱阳关镇此次洪灾中受灾严重,全镇受灾群众13000余人,倒塌房屋23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929亩,冲毁村组公路110公里,电力中断9.45公里,通讯中断9.45公里,损毁河坝6389米,冲毁人畜饮水管道30000米,直接经济损失6525万元。根据三门峡市委的统一安排,三门峡中级法院对口援助卢氏县朱阳关镇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抗洪救灾工作队一行四人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献东的带领下,已于7月29进驻朱阳关镇,帮助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
郑泽中、王振清一行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抗洪救灾工作队首先和朱阳关镇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在听取了该镇领导关于全镇受灾情况和开展生产自救的汇报后,郑泽中同志要求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抗洪救灾工作队要在卢氏县委和朱阳关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帮助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卢氏县法院的所有同志也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之中。他表示,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会尽一切力量,把抗洪救灾工作做好,帮助朱阳关镇开展灾后重建。郑泽中还对灾后重建房屋选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卢氏县委书记王振清在座谈中代表卢氏县委、县政府感谢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卢氏的无私援助,他要求朱阳关镇党委政府一定要把市中院捐赠的救灾物资用好,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关于倒房重建工作,王振清要求,一定要做好重建房的选址工作,要避开洪水危险区和地质灾害区,要严把工程质量关,真正做到重建一户,安全一户。
座谈会结束后,郑泽中同志代表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向朱阳关镇捐赠了价值12万元的救灾物资和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之后,郑泽中、王振清一行来到该镇受灾最为严重的槐树村进行了查看,并对正在整修村组道路的干部群众进行慰问,勉励他们坚定信心,不怕困难,在县委、县政府和朱阳关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力更生,重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