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早上7时30分许,在渑池县人民法院大门口,有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系某案原告吴某的丈夫)骑着一辆小三轮,上挂一面写着“弘扬和谐 情理调解”的锦旗,正在等待干警上班。
原来,被告张某以做生意为由,于2014年5月28日向原告吴某借款5.5万元,约定利息1.5分,于2014年6月11日又向原告借款11万元,约定利息1.3分。截止起诉之日,被告尚欠原告6万元没有偿还。因原告借给被告的钱系原告从其单位同事处借出,借款到期后原告已代为偿还。现原告急需用钱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总是推诿不还。原告吴某遂将被告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起诉前,原、被告已经诉前调解多次均未果。该案审理中,经庭审查明,被告系原告干女儿的姨妈,之前两家关系非常亲近。原告是基于帮忙,借钱给被告,被告因近几年生意艰难,外账要不回来,迟迟不能偿还原告借款。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本案有调解可能,及时征求双方意见,双方果然同意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由于被告长时间欠款不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总是不见面,双方积怨较深,原告提起此事情绪异常激动,调解一时难以进行。为此,承办法官迅速调整调解方案,先安抚好两人情绪,然后将原、被告分开逐个做思想工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于2019年3月15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吴某欠款45000元整并按期履行了偿还义务。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当把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时,老人不停地感谢承办法官尽心尽责,为民办案,公正执法。
一面锦旗,代表着当事人对渑池县人民法院法官司法为民的赞赏,同时也是对法官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的激励和督促。而渑池县法院的法官们追求的,不仅是一面面写满了当事人感激之情的锦旗,更是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