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赔偿案件,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与合议庭成员长途跋涉驱车200多公里前往素有“小西藏”之称的卢氏县五里川实地查看案件现场。
李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这起案件是上诉人卢氏县五里川某钙粉公司诉被上诉人卢氏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赔偿一案,由于该案件请求赔偿数额高,双方对事实争议较大。在庭审后,李院长指出,承办法官要根据案情需要,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实地、调查研究,调解与审判相结合,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在现场实地查看过程中,双方当事被李院长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所感动,拉着李院长的手说“真是没想到,李院长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到俺五里川采矿区开展现场办案,真是太感谢法院了!我们的案件一定能够得到公平公正处理”。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落实院、庭长办案制,院长开庭审案在三门峡中院已成常态。今年,李院长担任审判长已办理多起案件,案件办理中严格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方式灵活采用庭上办案与现场办案相结合的模式,使多起矛盾圆满解决,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