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渑池县法院召开破产企业重整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9-04-09 07:06:47



    为了准确判断河南中色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是否具备重整条件,4月3日下午,河南韶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听证会在渑池县法院公开举行,利益相关方和渑池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到庭参加听证。

    2018年6月20日,渑池县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河南中色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件审理中,出资额占河南中色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49%的股东河南韶星实业有限公司于12月5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河南中色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转入重整程序。在提出重整申请的同时,申请人河南韶星实业有限公司同时提交了重整可行性分析报告。是否应当裁定将本案的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不但事关企业两家股东的利益,而且事关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和渑池地方经济发展。经合议庭研究决定,召开由利益相关方和渑池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慎重作出程序转换裁定。

    听证会上,破产管理人首先报告了河南中色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进展情况,审计评估机构通报了对破产企业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在此基础上,重整申请人就破产企业重整的可能性作了说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案的债权人会议主席单位(破产企业的最大债权人)和控股股东发表了反对意见,并阐明了理由。作为破产企业租赁人的渑池县华远实业有限公司向大会陈述了租赁期间的经营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对河南中色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进行重整发表了自己意见。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将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监督之下,让债权人更为直接地了解债务人的真实状况,以对破产清算还是重整作出理性选择,并让财产的处置更加公开、公正、透明。下一步,渑池县法院在充分听取与会各方的意见后,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定。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888822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