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处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两位耄耋老人为了消除一棵多年生长的椿树,到法院提起诉讼,在清算与破产庭李娟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陈某与张某系灵宝市某村多年老邻居,陈某71岁,张某82岁,张某居住的宅院东南角有一棵多年自然生长的椿树,随着树木的生长,影响了陈某与张某相邻的部分界墙墙体,2018年8月致使陈某的部分院墙墙体倒塌。为了消除隐患,修复倒塌的院墙,陈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及其儿子告到法院,要求张某刨掉椿树、清理砖头、赔偿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判决张某刨除椿树,两位老人均表示不服,分别提起上诉,陈某上诉要求经济损失,张某上诉要求保留椿树。二审期间,市中级法院法官考虑到这是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为了从根本上消除纠纷双方的矛盾,化解两位老人之间的纠纷,法官携卷下乡,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走访邻里,聆听当事人的倾诉并现场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矛盾较为激化,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及时调整思路,通过电话与双方及其家人分别进行沟通,做好当事人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当事人的家人对当事人施加影响,但收效甚微。承办法官在屡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给双方一定的考虑时间。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到庭调解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人情、法理、风俗等角度对双方进行说法析理,经过法官近三个小时的协调、沟通、斡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同意从树根截掉椿树树干,陈某将倒塌的院墙自行修复,一对儿老邻居握手言和,在达成协议的时候,张某的儿媳作为代理人当场对着陈某真诚地喊了一声“叔!咱们都是老邻居,为了一棵小树,想想多不值得啊!“陈某闻言也落下了两行热泪,“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 陈某激动地说。
面对这起小小的民事案件,承办法官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走村入户,贴近百姓,剖析根源,化解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