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收到了来自千公里之外的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对渑池县法院给予地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事情缘起于2018年4月初,渑池县法院执行四团接院内委托需要对(2018)浙0604民初3091号案件进行财产保全、账户冻结,执行四团团队长李俊锋本着服务大局的原则,迅速安排部门干警进行对接协助。转眼间,一年的冻结时间已临近期限,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上虞区人民法院在周五下午再次拨打了执行四团的办公电话,请求执行四团再次给予帮助,但是这次要比上次时间更紧张,因为冻结的账户还有三四天就到到期了,这时再采取以往的委托时间上可能有点紧张。李俊锋团队长一边向局领导汇报,一边主动与对方法官沟通,为了安全起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方面进行事项委托,另一方面用特快专递邮寄相关材料,并强调无论通过哪种方式收到冻结材料后第一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执行四团于周末才收到上虞区法院寄来的特快专递,而执行干警在周一却提前一个小时上班,并在相关部门上班之前赶到办理手续。在办完相关手续后,又及时跟对方法院反馈了信息。
委托执行的积极运用,不仅避免了执行人员长途奔波,还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对破解执行难题提供新动力。今后,渑池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高度重视执行委托工作,规范办理各兄弟法院委托的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