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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攻克执行难

渑池法院:让逃避执行付出代价

  发布时间:2019-05-20 07:42:33


    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个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彭某某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使其主动履行全部义务,并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既维护了权利人的权益,也树立了法律权威。

    原告张某与被告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某曾向法院起诉,审理中,双方协商,原告撤回起诉,被告偿还借款。可原告撤诉后,被告没有履行先前还款承诺。无奈之下,原告再次向法院起诉。渑池法院于2018年10月18日依法判决被告彭某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3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既不报告财产,也不履行义务,消积对抗,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查找,均找不到被执行人。电话联系,要么不接,要么以各种理由推脱企图逃避执行,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面对困境,执行干警没有退却,而是认真研究突破口,制订有效方案,多次深入被执行人住所地走访、了解被执行人的行踪。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10日,执行干警刚从外地执行案件回到院里,便接到群众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彭某某当天入住洛阳某宾馆。虽然已是深夜,可接到举报信息后,执行干警不顾刚刚出差返回的奔波劳累,也来不及休整喘息,便立即星夜兼程奔赴洛阳执行现场,并成功将被执行人依法控制。

    在返回途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彭某某释法明理和耐心教育,可彭某某还是没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表示。为此,鉴于被执行人彭某某的故意逃避执行行为,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彭某某实施司法拘留及罚款。此时,被执行人彭某某在面临被拘留时,才后悔莫及,主动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表示要积极履行全部法律义务,并同意接受罚款。至此,一波几折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全部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彭某某也因自已的逃避执行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执行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利益能否得到实现,为此,渑池县法院面对长期未结的“执行难”案件,攻坚克难,使得权利人的利益得以实现,让老赖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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