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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多措并举创优争先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0-08-24 11:21:49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法院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想企业之所想,从提高审判能力入手,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延伸服务功能等方面,制订多项措施创优争先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从而为辖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增强企业抵御外部经济风险的能力。发挥好刑事审判职能,积极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环境。发挥好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调处经济关系,及时审理涉及企业改制、破产、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促使合同主体双方自觉履行约定义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良好的经济关系和金融秩序。在处理案件时,坚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区分责任的同时树立为大局服务意识,做到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的有机统一,力求既能解决纠纷,又能保障企业长远发展,缓解企业的生存压力,提高企业抵御外部经济风险的能力。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促进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与互利共赢。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尽可能找到促进当事人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努力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最佳结合,实现利益最大化。

    三是搭建服务平台,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对涉企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审判执行周期;对争议标的大的案件由庭长、骨干承办,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及开庭地点,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司法救助力度,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坚持公平正义,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一些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因面临债务危机而被迫裁员,由此引发劳动争议案件。我院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以实现公平正义和和谐社会为导向,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适当平衡劳动者与企业双方的利益,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缓解困难企业的支付压力,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共度危机,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加强源头治理,为企业又好有快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注重案结事了,力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为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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