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提高当事人及社会对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和说服力,达到上级法院要求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要求,渑池县法院从五方面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
一是形式要统一规范。要严格按照《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与制作》关于纸张规格、印刷、文字书写、数字书写、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方面的要求制作裁判文书,加强文字校对,保证司法文书校对正确率100%,杜绝出现“错字、错句、漏字、漏句”问题,通过形式的统一规范体现裁判文书的严肃性。
二是说理要充分完整。对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要突出案件事实的公开性、完整性、证据认定的逻辑性、判案理由的说理性,以及文字语言的准确性,要让当事人仅从看判决书就能明白裁判理由,起到释法答疑的效果,做到以法、以理服人。
三是语言表达要客观精练通俗易懂。制作裁判文书时,表述要抓住重点力求精练,在叙述和说理时要程序分明、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诉争焦点紧密、证据分析全面,判决理由阐述详尽、简繁得当、逻辑严密、引用条文正确,既要讲法言法语,又要通俗易懂,尽量做到语言表达通俗化,力求让普通群众都能读得懂,理解得了,提升裁判文书的通俗性。
四是推行文书公示制度和严格责任追究。除法律规定依法不予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每半年从已生效的司法文书中挑选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司法文书,由主管副院长点评后,在院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明确每个办案人员在1年内若有2份司法法文书出现较大文字错漏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庭务会上公开检讨,并取消本年度的评先资格。对由于文书质量问题,引发当事人缠诉上访的,对案件承办人员提交院纪检监察室按规定追究责任。
五是进行裁判文书评选活动。院内每年进行一次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并对裁判文书的评比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的裁判文书制作人员及庭室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劣质的裁判文书予以通报批评并鞭策相关人员认真改进,同时将裁判文书评查、评比结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调动干警提升裁判文书质量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