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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赡养父母起纠纷 法官调解聚亲情

  发布时间:2019-07-16 07:13:39


    题争执不休的彭氏三姐弟,面对法官的耐心说教和善意批评,羞愧地低下了头。

    原告彭某、白某老两口已年到古稀,彭某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入住养老院,每月需要花费800元左右;白某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夫妻俩膝下有两女,一儿。三姐弟曾约定父母看病及日常花费由弟弟承担一半费用,两个姐姐分担一半费用。不久后弟弟认为自己负担过重,要求与两个姐姐三人平均分配赡养费用,但姐姐们认为老人财产全部归弟弟,作为女儿她们不应该承担太多的费用,双方协商未果,竟停止交纳老人在养老院的费用,引发老人诉讼。

    在原被告均同意调解的前提下,阳店法庭承办法官何冠军从尊老爱幼、家庭道德传承、赡养法律法规角度,入情入理对当事三姐弟进行劝说,对他们的错误做法进行了耐心的批评教育,最终三姐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身为子女要尽心尽力赡养父母,并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弟弟每月支付父母赡养费500元,姐姐每人每月支付父母赡养费350元。最终,一家人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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