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打造诉调对接和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升级版,切实提高全市法院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水平。7月23日,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维带领两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赴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属的诸暨市法院、枫桥法庭参观学习,并特地到枫桥镇考察学习“枫桥经验”。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裘霞陪同考察。
考察组首先来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参观该院的院史博物馆、秦善奎审判庭、家事诉讼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每到一处,考察组认真听取工作人员的详细介绍和操作示范,深入了解绍兴中院各场所科学人性化的设置、功能配置等硬件设施和文化建设举措,切实感受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以及对公正司法和司法公信力的助推作用。在座谈交流会上,听取了绍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学兵关于该院基本情况介绍及信息化建设、审判管理工作、立案信访工作、人民法庭建设、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等方面先进经验介绍,双方就审判人员绩效考核、审判管理重点难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探讨。
考察组随后来到诸暨市枫桥镇,实地参观了“枫桥经验”陈列馆,听取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模式的介绍,深入学习“枫桥经验”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内涵。并前往枫桥法庭参观学习,对“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加广泛而深入的了解。在诸暨法院,考察组认真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重点考察了在线调解平台建设和便民服务设施。双方还围绕诉服中心建设、在线调解平台建设运行以及规范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探讨交流。
考察组一行对诸暨法院打造由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社会组织调解、专业调解组合而成的多层次、专业化、全覆盖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新体系表示由衷的肯定和赞赏。一致认为此次学习,进一步拓宽了视野,开阔了思路。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社会治理工作,探索适合自己实际的人民调解方法,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基层法庭建设好,管理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水平。
梁维院长强调,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诸暨的“枫桥经验”是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老一辈积累的基层工作经验,创新创造的“群众工作法”“调解指导工作法”“矛盾化解工作法”等经验做法接地气、受欢迎、能管用,是一整套做群众工作的良方益法。更是全国调解工作的旗帜,我们要秉承和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基层法院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中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做到“三个参与”:积极参与基层党委组织建设、社会治理建设、乡村振兴建设。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