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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全力打造“公正、廉洁、为民”法官队伍

  发布时间:2010-09-06 10:48:30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公正廉洁执法是党中央对政法机关、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既是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基本保证。古语云:“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执法公正的底线,很难想象没有廉洁支撑的公正司法,一旦腐败,必然导致偏袒一方甚至枉法裁判。最高人民法院把“公正、廉洁、为民”作为人民法庭的庭训,这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盼,同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法官的素质要求,更是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要求每位法官必须达到、必须遵守的职业准则。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在全国法院系统培养人民法官以庭训为核心内容的司法核心价值观,非常必要,也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力行之举。

    队伍建设篇:公正廉洁执法树形象

    公正廉洁执法是法官的一种修养,更是一种能力,对法院而言也是一种风气,加强廉政建设是执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保证。近年来,义马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与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该院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为主线,科学完善规范了一系列廉政建设制度,形成了贯穿整个诉讼全过程、覆盖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的廉政网络,初步形成了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的有效机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下大力气筑牢法官廉洁执法防火墙

    在推进 “三项重点工作”中,义马法院党组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狠抓法官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公正廉洁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司法监督,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筑牢法官廉洁执法防火墙,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全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优良、作风务实、清正廉洁、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证。

     加强廉政建设是执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保证。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严格自律是廉政建设的旗帜,“其身正,不令自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管好了自己,就表明了狠抓廉政建设的决心,也有利于加大力度。该院党组首先履行“三个做到”。一是做到把队伍建设和公正廉洁执法列入了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队伍建设、公正廉洁执法和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做到班子成员政治上立场坚定,做事上讲民主集中,决策上坚持调研论证,先后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三是做到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年初院党组与本院中层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实施细则,使工作有的放矢,扎实推进。

    其次是强化两个教育,筑牢干警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开展正面典型教育。院党组作出了向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陈燕萍”学习的决定。利用先进典型进行教育,使全体干警学有目标,做有榜样;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院党组决定每年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并将典型警示案例放在内部网上,随时可学,利用电脑屏保警句,随身带的警示牌,桌牌,墙牌将“五个严禁”等内容放在明显的位置进行警示教育,做到了警钟长鸣。

  三是注重三项措施,将纪检监察的触角向前延伸。一是纪检监察每年旁听不少50起案件庭审工作。通过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规范庭审工作中不规范的行为,如着装,庭审中接打电话,及文明用语等。二是纪检监察每年回访案件当事人不少于100人,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了解法官在审、执案件中有无违法违纪的行为。三是纪检监察督办100起审、执案件。通过向前延伸触角,把一些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的现象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认真落实四项监督,构建立体防腐体系。一是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的监督。院每年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旁听审理案件,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人民陪审的监督,院规定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加审理案件不能少于每月20件,通过参加审案对办案程序、审判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三是认真落实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是注重了新闻媒体的监督;四是认真落实当事人的监督,在立案时随案发放了“廉政监督卡”在卡上公布了“五个严禁”的内容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让当事人进行监督;在执行阶段推出“执行便民监督卡”新举措,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构建“公开执行”、“阳光执行”工作机制,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义马法院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尤其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生动教育,增强干警反腐倡廉意识。2009年12月8日下午,该院组织全体干警到渑池县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接受廉政教育。在教育基地,干警们跟随讲解员依此参观了法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三个展区十个部分内容。基地中的廉政教育作品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很快就吸引住了大家,在每个展区大家都认真听讲,仔细观看。这次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收获很大,对全体干警触动很深,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教育,自觉遵守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不以权谋私,不枉法裁判,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颁布后,义马市法院紧密结合“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迅速召开全体干警传达学习《条例》,编辑印制学习《条例》小册子,做到全体干警人手一本,确保贯彻学习好《条例》,过一个廉洁的新春佳节。董书军院长要求全体干警:一是要认认真真念好“紧箍咒”,扎扎实实筑好“安全网”,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要以《条例》为准则,要作为一种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去执行。二要树立清正为民、廉洁司法的高尚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时时刻刻警钟长鸣,事事处处筑牢“五个严禁”的精神防线。三要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工作作风,严格遵照《条例》的各项规定,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到一身正气护法魂,两袖清风不染尘,全力打造廉洁的法院、廉洁的法庭、廉洁的法官,树立法院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

    2010年2月份,义马法院党组结合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收看了《走上被告席的大法官》等两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并以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组织干警进行讨论。党组书记、院长董书军深有感触的说,走上被告席上的大法官吴振汉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面教材,通过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我们应从吸取惨痛的教训,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刻认识清正廉洁,秉公办案是法官必须遵守的原则和纪律,也是党和人民对法官队伍的基本要求。反腐倡廉更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通过共同努力,用全体法官的清正廉洁确保各类案件的公正审判高效执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当前,我们所处的社会正处于变革期、转型期,形形色色的诱惑无处不在。在这种环境下,作为党员干部,就必须有一种力排一切干扰的定力,有一种不为外物所动的境界,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反腐倡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体系。董书军针对开展好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活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强调要求全体法官干警必须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正确区分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切不可相互混淆,甚至是相互渗透。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二是感情与原则的关系。对亲戚、朋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是非分明,不能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三是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执政是权力,为民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职务越高,肩负的责任就越重,应尽的义务就越多。如果把权力当作谋私的工具,那就背离了权力的责任,损害了权力的尊严,最终会受到人民的谴责,甚至身败名裂。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诱惑,我们只有常想着党的宗旨和人民的需要,始终对党和人民负责,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真正把握好自己。一定要以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整个法院队伍建设,确保自身的政治素质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迫切需要,更好地履行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

    阳光司法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树形象

    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义马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规定和省高院制度管理创新年的工作部署,以执法巡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新措施,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公正廉洁执法,先后推出“廉政监督卡”、“执行便民监督卡”新举措,不断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构建“公正司法”、“阳光司法”工作机制,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份,省高院“十条禁令”公布后,义马法院就召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贯彻落实“十条禁令”新闻发布会,诚邀义马报社、广播电视台、义煤集团电视台参加,向社会各界公布“十条禁令”,公开承诺公正廉洁司法。市纪委副书记古世学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书军要求全院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战略部署,按照卢展工书记“好在站位、好在依法、好在务实、好在用警”的要求,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狠抓执法办案不放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营造崇廉、尚廉、争廉的清风正气,以“零差错”的理念落实岗位履职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着力治庸治散,着力追责问责,着力建章立制,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努力维护人民法院清正廉洁、公正高效的社会形象。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霍首跃受党组书记、院长董书军的委托,代表义马市人民法院向社会郑重发布“十条禁令”,公布了举报电话,宣布公开设立举报箱,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董书军与党组成员签订了2010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院干警签订并向院党组递交了2010年廉政承诺书。

    该院全体干警向院党组郑重承诺:一、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及最高院颁布的“五个严禁”、省法院“十条禁令”的规定,积极认真地执行各项审判、工作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规定和要求;二、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绝不徇情枉法,枉法裁判;三、坚持廉洁自律,绝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四、严格遵守审判纪律,绝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绝不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律师;五、严格教育亲属,绝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六、严格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绝不做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的事。七、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八、坚决做到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私营企业提供的任何奖励和赞助;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与公款支付的超标准接待和大吃大喝活动。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不参与赌博活动。九、不借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会议研讨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2010年4月12日,该院推出“执行便民监督卡”新举措,进一步规范了干警执行行为,推进了“公开执行”、“阳光执行”,最大限度地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便民监督卡”上印有执行法官的名字、手机号码、监督举报电话以及执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最高院“五个严禁”等内容。执行法官在向执行当事人发放时郑重承诺:如发现可执行线索,随时拨打执行法官的电话,执行法官将在第一时间赶赴执行现场采取执行措施。同时公布了对执行工作人员办案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检举的举报电话,建立监督检举来电举报登记本,将执行案件的整个流程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保证了执行过程的全透明。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提高了法院执行的效率和质量,而且架起了执行法官与当事人相互沟通的桥梁,必将对破解“执行难”问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0年6月1日,该院推出“廉政监督卡”新举措,在各业务部门启动使用“义马市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创新思路构建公正廉洁新机制。“廉政监督卡”上印有案由、被投诉(部门)人、主要违法违纪事实、监督举报电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等内容。为使“廉政监督卡”发挥应有的作用,该院严格规范此卡发放使用程序:一、“廉政监督卡”由立案庭和承办案件业务庭分别发放给案件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收到该卡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二、案件审结进入案卷评查阶段和归档时,如卷内不显示“廉政监督卡”的送达,则视为不合格卷宗。三、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将不定时、不定期对审结案卷使用“廉政监督卡”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这一创新举措将干警的司法行为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保证了审判工作的全透明。不仅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而且使该院对干警违法违纪情况能够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查、早处理,切实从源头制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不廉洁行为,进一步构建预防监督工作机制,确保法官队伍廉洁公正执法,进一步推动整个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人民法官公正执法清廉为民受好评

    司法为民,主持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人民法官追求的最终目的。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今年来,义马法院结合省委政法委开展的执法巡视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公正。该院不断完善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干警廉政为民意识、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及省高院的“十条禁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纯洁法院队伍。通过有效措施筑牢了干警反腐倡廉、防腐拒变的精神防线,进一步树立党员法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全体干警经常保持自重、自警、自省,自觉认真履行廉政承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受住各种腐蚀与反腐蚀考验,吃请不到,送礼不要,真正做到一个不触网、一个不撞线、一个不掉队。该院未出现一起违规违纪案事件,全体干警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一身正气敢碰硬,两袖清风不染尘”清正廉洁、廉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法官风采录一:率先垂范 秉公执法扬正气

    执行工作是整个诉讼的终端程序,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实质、关键环节,“执行难”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解决执行难是基层法院维护法律文书的既判力、权威性、化解涉诉当事人矛盾的重点和难点,那么,公正廉洁执法更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可靠保障。义马法院从规范执行行为着手,科学完善制定出台了“三项规定”、“八项制度”,划定执行干警工作“三八线”,逐步建立有效预防机制,有效推进公开执行、阳光执行、公正廉洁执行,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中,主管院领导带头廉洁执法,始终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依法办案。义马市某基金会申请执行张某某借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某长期躲避在外做生意,为逃避执行将抵押财产以离婚方式全部给妻子,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该院在阔清法律关系拍卖抵押房产时,被执行人托人讲情,并给主管院领导送来5000元现金和一张1000元的购物卡,被当场拒绝后,送礼人扔下礼物就走,被主管领导在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后,转为执行标的,但法院仍然做了大量工作,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被执行人张某某深受感动。公正廉洁的执法行为,带来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杜某某申请执行某公司长达九年的积案解决了,李某某申请执行某局委一个长达十三年的案件得一执结,韩某某长期上访的问题也迎刃而解……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象这样拒收礼金、礼品的事情该院执行人员人人都遇到过,但他们“常从河边过,就是不湿鞋”。主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敢拍胸脯并一语破的:我作为主管院长只要一身正气,秉公执法,不怕得不到正气之神呼唤。尤其近两年来,随着该院执行工作的不断规范,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意识的增强,义马市委主管领导对该院的执行工作放心了,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了,从而使义马法院的执行工作实现初步的良性循环。

    法官风采录二:清廉为民 一尘不染护法魂

    近年来,社会上不少人把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情交易拿到法院,对此义马法院民二庭庭长徐浩亮认为:“虽然我们是清水衙门,工作辛苦,任务繁重,物质生活不如别人,但我们头顶国徽,肩扛天平,手中握的是人民赋予的审判权,担当着扶正驱邪、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如果我们收了当事人的礼物,那么就玷污了神圣的天平,亵渎了威严的法律。”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他时刻牢记“五个严禁”,严格执行干警“十条禁令”,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公平公正办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广大干警树立了榜样。他非常注意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从没有利用办案从社会上交一个朋友,为自己办私事,没有与一名律师有超过工作的关系,也没有为亲朋好友说情,办人情案。他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只要能做到请吃不去,送礼不要,办案才觉得心里坦荡,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无私。法律是神圣的,不容私欲践踏。多年来他和全庭干警从未因利诱而动心,不因亲情而枉法。

    作为一名法官,他始终坚持廉洁为本。工作中他“以不贪为宝”的古训当作自己的座右铭,洁身自好,廉洁执法。今年7月,他在审理一起债权纠纷案件时,被告人顾某某为在案件审判时给予照顾,2010年7月8日上午,顾某某委托其妻子到徐庭长的办公室当场给他一个信封,他当场对其妻子进行严肃的批评,其妻子一再请求“给点面子”,他斩钉截铁地说:“不行,请你把钱拿走,否则予以没收。”顾的妻子放下一个信封就走。徐浩亮未推辞掉,拿起信封见装有2000元现金,就立即将2000元原封拨不动上交院监察室,后由监察室退给了当事人。

    古人云:“民不畏我威,而畏我廉”。秉公办事为政以德,为官清廉不严而治。法院是人民群众实现诉求的最后期盼,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义马市人民法院党组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视察井冈山市人民法院的讲话精神,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井冈山精神,教育广大干警时刻谨记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时刻谨记人民法官的光荣职责,时刻谨记“两个务必”,在工作上保持上进心,敢于迎难而上,不断开创新的业绩;在名利上保持平常心,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干警凝聚力、战斗力和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廉洁自律。要戒骄戒奢,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和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新的形势下,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努力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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