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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借助微信巧执行 九天执结工程款

  发布时间:2019-08-26 15:33:00



    2019年8月23日上午,家住河南省沁阳市的申请人靳某军一大早便赶到渑池县人民法院大门口,手持一面“保护农民工利益 构建和谐社会”的鲜红锦旗,逢人便说:“我真没想到才9天时间,法院就把我14余万元的工程款全部执行回来了,我不知该怎样表达我的心情,渑池法院真好,执行局的干警真中!”

    原告靳某军与被告北京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李某功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后,于2019年4月25日依法判决被告北京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靳某军14万元及违约金。宣判后,被告北京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3日依法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北京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北京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2019年8月13日,靳某军申请渑池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查询系统于2019年8月14日将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依法进行网络冻结。8月16日,被执行人北京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便委托代理人曹某给执行人员联系,以案件已提起上诉以及未收到执行通知书为由,要求该院停止执行并解除所冻结的银行账户。8月19日,曹某又指派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渑池法院,执行人员随即向其出示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以及本院执行通知书邮寄回执单等,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把相关情况向公司总部汇报处理。8月20日,被执行人公司财务部主管马某与执行人员联系,在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并听取执行人员的耐心解答后,明确表示公司在商议后尽快解决。

    8月22日,公司财务部主管马某再次与执行人员联系,执行人员考虑到被执行人公司远在北京,为了不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又要从巧从快执结本案,在同马某添加了微信好友后,便主动放弃午休时间,通过微信平台与马某就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耐心沟通,协调解决方案。历经三个多小时的沟通协商,最终,被执行人将全部执行款147573元一次性打入到渑池法院指定账户里。至此,该起合同纠纷案在借助微信平台下,仅用9天时间圆满执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局长毛智伟表示,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渑池法院将继续大胆尝试和创新执行新模式,充分利用和发挥好信息化平台,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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