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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法院好法官: 带着感情促调解 当庭履行12万

  发布时间:2019-09-06 07:37:46


    2019年9月4日下午,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团队负责人汤辉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苏某当场拿到了赔偿款12万元。

    原告苏某与被告牛某系雇佣关系,牛某开从事废品回收业务,苏某是一名电焊工,2018年10月13日牛某雇佣苏某为其切割铁制品,并按每天200元支付给苏某工资。同年10月16日,苏某按照牛某安排在切割上料的铁架时,因铁架掉落而意外受伤,并被送往医院治疗,牛某垫付医疗费25150元。之后,苏某与牛某协商赔偿未果,便将牛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牛某赔偿其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汤辉在受理案件后,通过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庭下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保护受害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考虑到苏某身体情况及牛某真诚赔偿的态度,根据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就原告提出的赔偿项目一一解释、说明,让被告明白计算依据,从而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打消疑虑、化解矛盾。最终,在承办人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牛某除垫付医疗费外,当场转账给原告苏某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

    调解,对于及时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要作用。在此案调解工作中,汤法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引导当事双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从而实现了从“对峙公薄”到“握手言和”,使当事人都从中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法庭的“温度”。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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