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执行款我凑齐了,现在给你送来了,请赶紧将孩子的黑名单解除了吧!”2019年9月3日,一位老者拿着一沓现金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老者并不是案件当事人,而是被执行人刘某的父亲。
原来,2015年12月1日,被执行人刘某向申请人张某借款19000元,并向其出具借条。后经张某多次催要,被告于2015年12月1 8日还款10000元,剩余本金9000元未能偿还,从而引起起诉讼。2017年3月6日,灵宝法院做出判决:刘某偿还张某借款9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依然不履行,无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王法官经调查得知,刘某外出打工且下落不明,其名下也未查询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后来执行法官经经多方努力,与被执行人刘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目前对刘某只是纳入黑名单,如果构成拒执罪,是会被判刑的。同时从亲情的角度,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这名父亲被执行干警的耐心所感化,决定借钱为儿子偿还债务。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子债父还”虽没有法律依据,但是这位父亲却用行动守住了诚信,为广大的被执行人做出了诚信做人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