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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好心载人出意外 倾心执行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9-09-09 07:39:46



    巩某等人与谢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灵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谢某赔偿巩某等人经济损失87719.2元。判决生效后,谢某一直未履行相应义务。无奈,巩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五组干警依法向谢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谢某一直视若罔闻。经多次走访了解到:谢某与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巩某女系亲戚关系,事发当天,谢某是出于好心顺路骑电动车载着巩某女,谁料半路与对面行驶而来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相撞,导致巩某女死亡。谢某认为自己无偿载人,自己也是受伤者,不愿赔偿任何损失;而巩某等人(巩某女家属)认为巩某女是因为谢某才发生的事故,就算赔偿再多钱也抚慰不了精神伤痛,双方各执己见,矛盾非常大。

    见此情形,执行干警立即安排双方当事人分开约谈,在数次背靠背、面对面不懈努力的思想沟通后,双方当事人终于冰释前嫌,互让互谅。巩某等人同意谢某支付8万元,此案到此了结。谢某当天便履行了4万元,余款按照协议约定将分两批付清。该案终于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执行工作是法院生效判决从一纸文书变为“真金白银”的最后一公里,是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近年来,灵宝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在维护法律威严、构建诚信社会的道路上日趋奋进。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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