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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调解一起涉及上百名矿工工资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0-09-13 10:34:48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9月9日河南省渑池县法院果园法庭审结一起涉及上百名煤矿工人劳务工资的信访案件。原告当庭支付500万元现金后,约期将剩余200万元支付完毕。不仅使上百名民工工资得以落实,并且有力的保障了该县煤炭资源的整合工作的顺利进展。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本案原告方渑池县果园乡孟村鹏程煤矿系当地较大私营煤矿,于2008年9月与被告翟新套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2010年6月由于受到煤炭资源整合与煤炭企业兼并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双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双方在合同解除及债务清算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渑池县果园乡鹏程煤矿诉至法院。被告方翟新套因原告坚持要求先解除合同再清算工资及工程款,遂组织其带领的数百名外地民工滞留该矿,并多次组织多人到省市县三级信访,达三个月之久,同时数百名无业民工也成为一种社会隐患。果园法庭在受理此案后,非常重视,在通知诉讼时便让双方到庭调解,因双方矛盾较大未果。庭审中办案人员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同时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明法理,使双方对法律规定有力更充分的认识,为庭下调解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庭审后办案人员告知双方资源整合是法定解除事由,工人工资也是法律规定的保护范畴。被告虽未起诉原告,但被告要求并无不妥,原告也承认被告所述工程款、工资尚未结清的事实,但对被告要求的数额有异议。办案人员从情理入手,抓住双方之前合作较好的基础,换位思考,使双方对对方的行为表示了一定的理解。最后在法理双方认识到解除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必然结果,而被告的工程款及工资也是原告应予给付的义务。最终使原、被告同意合同解除,并在工程款结算数额上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当天在法院工作人员见证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500万元,滞留在原告矿上的上百名外地民工当天离矿,被告也将在信访部门的信访要求撤回。使一起集体信访事件得以平息。同时为该矿的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铺平了道路,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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